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(二)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。
(三)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无个人不良记录。
(三)政治素质好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、扎实的医学理论和实践技能,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。
(四)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,能够胜任临床岗位工作,具有奉献意识和团队精神。
三、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
序号
用工类别
岗位
人数
专业
学历
年龄
职业证书
职称
备注
1
合同制
医疗
3(含口腔科1名)
临床
本科及以上
40岁以下
有医师执业资格证
不限
有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,同等情况下优先
2
护理
3(含外科1名)
护理学
大专及以上
35岁以下
有护士执业资格证
有在二级以上医院外科或手术室工作经历者,年龄可适当放宽
3
医技
放射
要求男性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信息
招聘信息通过邵阳学院校医院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(二)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要求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1月1日--2月1日止(医师招聘长期有效)。
2、报名地点:邵阳学院校医院(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)。
3、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现场报名:携带个人简历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、资格证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,到邵阳学院校医院三楼办公室报名。
(三)资格审查
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邵阳学院网站校医院网页上公布。
(四)开考比例
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:1。
(五)考试方法
考试方式:采取笔试、面试、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,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,其中笔试占50%、面试各占20%,操作考试占30%。各环节考试成绩在邵阳学院网站校医院网页公示。
(六)考试时间:待定(高级职称可免于考试)
(七)考试地点:校医院
(八)体检与考察
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(综合成绩相同的,以操作考试排名为准),按岗位招聘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《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》执行。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,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。
五、公示
根据综合成绩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。
六、待遇
经公示无异议后,签订用工合同等手续。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用工合同。考核合格者签订3年用工合同(含试用期)。
合同制人员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(含五险自负部分)。
基本工资参照现有合同制人员,随国家标准调整而调整。绩效奖励根据校医院绩效情况发放。
咨询电话:0739-5305891(校医院)/13975990960(林)/15197991974(陈)
监督电话:0739-5431783(学校人事处)0739-5431781(学校纪委监察室)
邵阳学院校医院 2023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