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(二)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。
(三)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(三)政治素质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扎实的医学理论、实践技能,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。
(四)具有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,吃苦耐劳,关心爱护师生和患者。
三、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
校医院招聘编外医师、护士岗位、要求一览表
序号
用工类别
岗位
人数
专业
学历
年龄
职业证书
职称
备注
1
临时用工
医疗
大专及以上
45岁以下
有医师执业证
医师职称及以上
有在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同等情况下优先
2
护理
护理学
35岁以下
有护士执业证
护师职称及以上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信息
招聘信息通过邵阳学院校医院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(二)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要求
1、报名时间:2019年3月12日---3月25日止。
2、报名地点:邵阳学院校医院(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)。
3、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现场报名:携带个人简历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及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,直接到邵阳学院校医院三楼办公室报名。
(三)资格审查
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邵阳学院网站校医院网页上公布。
(四)开考比例
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:1。
(五)考试方法
考试方式:采取笔试、面试、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,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,其中笔试、面试占30%,现场操作占70%。各环节考试成绩在邵阳学院网站校医院网页公示。
(六)体检与考察
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(综合成绩相同的,以现场操作排名为准),按岗位招聘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《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》执行。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,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。
五、公示
根据综合成绩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。
六、待遇
经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临时用工合同签订等手续,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临时用工合同。
临时聘用人员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,基本工资按普工基本工资,目前初级职称为1800元/月,随国家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,奖励工资暂定初级职称1200元,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。
咨询电话:13975990960(校医院)
监督电话:0739-5431783(学校人事处)
0739-5431781(学校纪委监察室)
校医院2019年3月11日